朗讀與朗誦教學法




一、甚麼是朗讀

朗讀是語文教學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。教師朗讀,除了可給學生示範外,主要目的還在於輔助講解課文,用聲音帶出情感,以表現文字無法透徹表達的語氣、態度,幫助學生正確掌握文章的思想感情。教師朗讀,教師能夠正確、清楚、流暢而又有感情地朗讀課文,已賦予書面文字以生活氣息,變成有生命力的活的語言了。

指導學生朗讀時,至少應提出以下三個要求:

1.正確:當教師通過朗讀來讓學生領會課文內容和主旨時,先決條件是不讀錯字音,不讀錯語調,不丟字,不添字,不重複,不顛倒,並且吐字清晰,能準確傳達內容。

2.流利:朗讀要速度適當,句逗分明,不讀斷詞句,並且要節奏和諧。速度適當,是說朗讀的速度要視乎課文的內容和情節而定。句讀分明,是說句讀在文章中具有停頓的作用。在朗讀課文時,如果停頓處理恰當,可以有效地控制速度,明快地傳達語句和段落的意義,而且便於轉換情緒。

3.有感情:朗讀時,感情要真摯、自然,配合課文內容﹔有時候或需誇張
強調,但仍要保持適度,不可過分。至於文章的感情色彩,尤需仔細揣摩。此外,朗讀雖然重在聲音的表達,卻應防止過分的誇張和戲劇腔式的表演,否則便會予人有造作而不自然的感覺了。

二、甚麼是朗誦

朗是明亮、清澈的意思,誦是合乎節奏的誦讀方法。據《周禮》記載,當時大樂正(樂官)便以樂語(劇曲)教國子(學生),所謂興道諷誦語言也。朗誦者誦讀詩文時,以清晰、圓潤的腔音,配合句子音節的高低、強弱、輕重、緩急、停連而構成一定的節奏與語調,再加上字音的正確、句讀的清楚、語氣的配合、聲調的自然,便能將作品的內容和它蘊涵的思想感情結合起來,傳達給聽眾,讓他們接受和欣賞。

三、朗讀與朗誦的區別

朗讀跟朗誦的性質、要求、方法已分別討論過了,到底二者有何異同,以下略加探討。

朗讀和朗誦同為中國語文教學課內和課外的重要組成部份,其在語文教學上的意義列舉如下:
1.提高閱讀能力:朗讀和朗誦可以把書面上無法表達的內在情感變化,先
經過理解和分析,再利用語調的輕重緩急、抑揚頓挫表達得淋漓盡致,從而補充
文字上的不足,這不但可以加深學生對作品的理解和感受,還可以提高閱讀的興
趣和能力。

2.培養口頭和書面的表達能力:學生多誦讀生動、優美的文章,可以積累
詞彙,理解詞義,掌握句子和段落的組織,懂得連段成篇的佈局手法。對於文章
結構、語法、修辭等技巧的運用,通過語調、節奏等變化的表現,可以留下深刻
的印象。這樣,在口頭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方面便可大大提高。

3.發展形象思維能力:活靈活現、惟妙惟肖的誦讀能把課文中各種人物、
事件、景物展現在學生眼前,開廣心胸,擴闊思維。把這規律運用到無聲的閱讀
中去,就可使書面上的文字變成腦海中的形象,連成一幅幅活動的畫面,喚發想
像,激動感情,加深對讀物的理解和鑑賞。

資料出處:
http://bit.ly/1OYDLjA




影片:

特別的朗誦技巧(完整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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